因孝心12歲起啞忍遭蹂躪 父認姦女兒9罪

(香港9日訊)香港一名現年23歲的女子出於孝心,為免破壞家庭關係,自12歲起不斷被父親強姦,直至她20歲時到澳洲展開工作假期才停止。惟她回港後,父親仍要求與她性交,她多次拒絶並告知母親。母親得悉後大驚,但要求女兒不要報警。惟父親其後要脅自殺及殺害女兒男友,女兒感害怕終報警求助。53歲父親今在高院承認9項強姦罪,警誡下他稱曾經召妓,但感到不潔,他亦知道女兒與他性交只是出於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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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輕型貨車司機的被告今承認於2006年至2014年多次強姦事主X,共涉9項強姦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9日判刑,其間待索被告的心理及精神科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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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被告妻子任職文員,晚上會在超級市場做兼職。被告一家四口住在香港仔一單位,4人同睡一房。在事主12歲的一個晚上,她與胞兄分別睡在雙層床,事主突然感到遭被告從後捉緊,並聞到被告滿身酒氣。被告觸摸事主私處,事主曾要求停止,惟被告沒有理會。最終被告在沒有使用避孕套的情況下強姦事主。

 

其後,被告多次要求事主與他性交,事主感到疼痛,但因害怕沒有反抗。自事主12歲開始,被告每月最少與事主性交2次,其間會使用避孕套,並將避孕套丟出街上。被告亦會要求事主為他口交,甚至要求事主與他一同看色情影片,有時更會要求事主依照影片女主角擺姿勢。

 

事主稱被告從沒對她使用暴力,但被告會傷害自己、逼她性交,包括將頭撞牆、大力拍桌及用槌仔打自己。事主不願與被告性交,但為免破壞家庭關係,及出於孝心,故一直沒有反抗。

 

惟2016年當事主從工作假期回港,被告又再要求與她性交,她感憤怒並拒絶。同年1月中,事主母親見事主與被告不瞅不睬,便叫事主要與被告和平相處。事主遂向母親指被告要求與她性交,並展示一張被告的裸照。母親質問被告,被告答應不會再犯。

 

惟數月後,事主母親表示與被告關係惡劣,事主始說出過去多年遭父親性侵的經過,母親大驚,但要求事主不要報警,讓她嘗試說服被告停止。惟其後被告變得非常情緒化,更手持菜刀揚言自殺,又叫事主男友要小心,聲稱自己喜歡殺人。事主與母親外出時,見被告跟蹤她們,感害怕下終報警求助。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表示知道事主只是出於孝心才與他性交。被告亦有與妻子性交,並曾召妓但感到不潔。事主自去年起要接受心理醫生輔導,因她失眠及患焦慮症,難以集中精神,見到與被告相關的事情更會感到驚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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