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嘲諷“像頭胖豬” 網紅罵網民罰款10萬

(吉隆坡24日訊)大馬律師林煒烈聲稱,一名網紅與網民對罵,而遭辱罵是豬的網民因不忿受辱,憤而將網紅告上法庭,結果被法庭宣判侮辱罪成,網紅需賠償10萬令吉給網民。

他是在小紅書發貼提到,這名女網紅是在直播時,因不滿網民的調侃式留言,而在直播時怒懟網民長達8分鐘,並嘲諷對方“像頭胖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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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他所知,此宗法庭案件是在2020年8月18日發生。

據報導,原名諾拉茲拉的網紅,以藝名伊拉在網上開直播烹飪,因見到網民蘇哈妮佔的留言而怒懟後者。

他說,蘇哈妮佔是在伊拉直播烹飪,一面推廣減肥產品,因而留言問說“一面煮,又直播吃的,又放上減肥產品,確定可瘦身?”

伊拉在查閱到留言後,竟停手不煮了,而是用了8分鐘來辱罵蘇哈妮佔,並蒐出她的照片將照片公諸於世,侮蔑她“行為像頭豬,即使穿上婚禮禮服也像頭胖豬,身體也像頭豬,還稱吃東西就會變胖像頭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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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判定誹謗罪成

擔任宣誓官的蘇哈妮佔不甘受辱,在報警備案後便委任律師起訴誹謗,要求賠償200萬令吉。經新山高庭審理後判定伊拉誹謗罪名成立,須賠償10萬令吉名譽損失給蘇哈妮佔。

林煒烈強調,雖然伊拉辯稱這只是個人意見且言論中肯,但高等法院判網民勝訴。

法官認為,她不僅誹謗網民,還羞辱了對方的身材。即使一個人再生氣,也不能在網絡媒體上進行欺凌或身材羞辱。

他以此為例,提醒網民控制情緒及避免發表過激的言論,不要說出誹謗或人身攻擊的內容。

不少網民在貼文下踴躍留言,更有網民標籤以罵人或懟人聞名的網紅,要他們小心言論,免得被網民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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