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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7日訊)我國商業罪案層出不窮,警方從年初迄今共接獲損失額達近20億的逾2萬宗投報,平均每日發生67宗案件,損失更超過568萬令吉。
全國商業罪案調查部總監拿督斯里南利尤索夫今午召開新聞發佈會指出,警方從年初截至本月13日,共接獲2萬3447宗商業罪案投報,涉及金額達19億7757萬7308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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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相比去年同期的案件投報數減少10%,但損失金額相比去年的16億1205萬8258令吉,卻增加了23%。”
他說,根據所接獲的投報估算,平均每日發生67宗案件,每日損失金額更達568萬2693令吉
他補充,截至目前亦已有1萬1047份調查檔案被帶上法庭提控。
南利表示,從年初至今年9月,警方共接獲4355宗與投資騙局相關的投報,其中82%是通過社交媒體或通訊軟件進行傳播,當中以Telegram居多,達1506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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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為臉書(1068宗)及WhatsApp(1000宗);在最新的一項投報中,60歲的男子因陷入此類騙局,被騙走40萬6654令吉。”
他強調,大部分通過社媒推行的投資計劃皆為騙局,民眾應尋求專業渠道進行投資,或是仔細核查公司背景。
“警方得悉,近期Tiktok平臺上出現聲稱僅需付款,便可協助詐騙案受害者追討損失的服務,但那都是騙局。”
他強調,若民眾就此付款,便是陷入二度詐騙。
“所有追回被騙款項的規程必須依據特定法律程序,民眾無法通過中介、非政府組織或是其他渠道,以走捷徑的方式追回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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