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丹21日訊)一名津貼包裝食油供應與包裝商和他的助理,因向國內貿易及消費者事務部提交高達47萬7329令吉40仙的虛假申報,結果在法庭認罪後,各被罰款21萬8000令吉。
被告黃永光(譯音,53歲)和蔡麗絲(譯音,53歲),今天在吉隆坡地庭承認11項罪狀後,法官阿祖拉阿威作出上述宣判,並指若被告無法繳付罰款,將會以每項罪狀監禁4個月至10個月作為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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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丹21日訊)一名津貼包裝食油供應與包裝商和他的助理,因向國內貿易及消費者事務部提交高達47萬7329令吉40仙的虛假申報,結果在法庭認罪後,各被罰款21萬8000令吉。
被告黃永光(譯音,53歲)和蔡麗絲(譯音,53歲),今天在吉隆坡地庭承認11項罪狀後,法官阿祖拉阿威作出上述宣判,並指若被告無法繳付罰款,將會以每項罪狀監禁4個月至10個月作為取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