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商人涉性侵女兒 案展下月28過堂

(檳城29日訊)去年因涉嫌性侵女兒而被提控的50歲巫裔商人今日再度被押上地庭,地庭法官伊旺鑑於受害者的醫藥報告仍未完成,因此將案定在2月28日過堂,而被告不獲保釋。這宗親生父親性侵女兒案件於去年發生,控狀指被告於去年12月20日晚上11時45分至本月21日凌晨12時30分之間,在壟尾某組屋一單位的主人房性侵15歲親生女兒,觸犯刑事法典376(3)條文(亂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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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處最高30年監禁,以及鞭笞不少於1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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