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商人母女騷擾前夫新妻 罵狐狸精賠40萬

(吉隆坡5日訊)女商人和女兒因頻頻怒斥前夫的新妻為“狐狸精”,以致必須為此支付40萬令吉名譽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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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司法專員拿督萬阿末法立諭令女商人哈迪嘉和女兒諾莎芝琳,必須賠償40萬令吉給著名馬來女藝人拿汀瑪麗亞法麗達的同時,也諭令母女倆支付5萬令吉堂費。在哈迪嘉和諾莎芝琳拒絕出席聆訊的情況下,高庭於2017年11月7日批准瑪麗亞要求發出“缺庭判決”的申請,並於今日估算出哈迪嘉和諾莎芝琳必須賠償的數額。

原是手帕交兼生意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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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也於同一天撤銷哈迪嘉和諾莎芝琳對瑪麗亞所提出的“反起訴”。

不滿丈夫的前妻哈迪嘉和女兒諾莎芝琳頻頻騷擾她,並怒罵她為狐狸精,48歲的瑪麗亞因此於2016年12月30日入稟高庭喊告。

瑪麗亞與64歲丈夫拿督拉曼沙谷的前妻哈迪嘉原是手帕交兼生意夥伴,然而卻因爭奪拉曼沙谷而撕破臉皮,最後更鬧上法庭互揭瘡疤。

在這之前,瑪麗亞曾連同拉曼沙谷召開記者會,聲稱無法忍受哈迪嘉和女兒諾莎芝琳的野蠻攻擊,因此決定採取法律行動,要求高庭發出禁令禁止哈迪嘉兩母女繼續誹謗她。

她要求高庭發出庭令,禁止哈迪嘉繼續通過手機簡訊、電話、社交網站如臉書與Instagram,以及其它通訊的形式騷擾她,或通過任何代理和員工散播任何有損她聲譽的聲明,以及繼續使用其肖像為美容中心代言人進行宣傳。

瑪麗亞在訴狀中,指哈迪嘉幾乎每星期都有新招數,試過一天發數十則簡訊羞辱與斥罵她,甚至曾恐嚇會潑她鏹水、僱請殺手鎗殺她、撞死她及淋她紅漆。

她說,哈迪嘉對外宣稱她是一名壞心腸及使用巫術的繼母,且掌摑7歲的繼子卡立夫,因類似的指控已超越其底線,她不得不為此採取法律行動來阻止哈迪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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