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商人以為獲礦泉水供應合約 “內政部官員”騙33.8萬

(江沙2日訊)54歲巫裔商人誤信自稱“內政部官員”的騙子,以為獲得沙巴州選礦泉水供應合約,結果被騙走33萬8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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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沙警區主任奧瑪今午在記者會說,這名商人來自雪蘭莪,昨日前往江沙警署報案,指一名自稱布城內政部的官員向他行騙。

他指出,“內政部官員”之前撥電向事主獻議提供一份沙巴州選礦泉水供應合約,事主9月21日到江沙跟一名朋友商量合作計劃,並通過江沙一間銀行匯款5萬令吉作為合約押抵金。“官員”得逞後,原本還要事主再匯5萬令吉,不過事主不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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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瑪說,事主過後派出一名職員飛抵沙巴,在當地耗費28萬8000令吉購買2萬箱礦泉水移交給“內政部官員”,以作為多個選區的後勤分配。

“單是搬運礦泉水的工作就進行了4天,‘官員’答應州選後的9月29日付清欠款,但過了9月29日,事主仍未收到合約款項,才驚覺中了騙局。”

他提及,這是事主第二次遭遇老千,他之前曾在吉隆坡遭遇類似手法的欺騙案。

霹州警察總部警方過後在多地展開行動逮捕數名涉及者,警方初步相信騙子屬於同一個犯罪集團,幹案手法是冒充公務員,並以政府工程或統治者勛銜作為釣餌,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展開調查。

女商人借貸被騙7萬

另外,一名來自江沙的36歲巫裔女商人也遭遇假借貸公司騙走7萬2000令吉。從事餐飲業的事主是於8月20日在臉書看見一則借貸廣告,遂向假公司借1萬令吉擴充生意。

孰料,老千通過種種借口,比如開戶頭費、償還借款能力費及關戶口費等名目騙走款項,單是戶頭轉賬就達到46次,事主也通過16個不同名字的銀行戶頭匯錢。

他表示,警方同樣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展開調查,並正在追蹤涉及者及銀行戶頭持有人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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