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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宾星:年内呈AI法案 设事故通报危害机制应对深伪

(吉隆坡9日讯)数字部长说,该部将在今年内人工智能治理法案,其中将设有事故通报及人工智能危害机制,尤其是日益复杂的威胁。

“该机制非常重要,使政府能更快速及有序地鉴定威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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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总结国家元首施政御词辩论时说,该部正透过国家人工智能办公室(NAIO)草拟该法案,该法案将根据原则起草,使其与时并进、具灵活性,也可适应快速变化的科技发展。

界定开发实体承担责任

他指出,该法案的其中一项核心元素是强调问责制原则,即明确界定开发或应用人工智能系统的实体应承担的责任。

“科技供应商应主动进行风险管理,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防止对人民造成任何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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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因疏忽导致人工智能系统被滥用于诈骗或引发安全威胁,有关当局可依据法律条文采取执法行动。”

哥宾星说,政府掌握更清楚和有序的信息后,便能在威胁扩大及造成更严重影响前,即时采取缓解和预防行动。

以安全透明保障人权为核心

他指出,该法案也强调涵盖人工智能系统全生命周期的全面治理框架,并以安全、透明及保障基本人权等伦理原则为核心,确保以负责任的方式进行人工智能的开发和应用。

他强调,该法案并非为了取代或削弱现有监管机构的权力,而是作为协调机制,打破各机构各自为政的做法,使各领域的科技风险管理标准得以更一致地落实。

此外,哥宾星说,政府目前着手拟订网络犯罪法案,将涵盖有关滥用人工智能进行网络犯罪活动的条文,包括盗窃数字身份及恶意的深度伪造内容。

他说,该法案也会扩大执法权力,以便更有效地应对跨境网络犯罪。

他表示,等待草拟新法令及执法的期间,政府持续采取全面的应对措施,通过现有法律落实严格和全面的执法行动,包括2024年网络安全法令、2024年修订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以及2025年网络安全法,确保能依法且有效地应对任何不当的数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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