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表示,州政府可将与联邦政府拨款相关的争议提交至国家财政理事会,而联邦政府有义务针对向各州提供拨款的事宜,与该理事会进行协商。
哈山卡林今日发文告指出,团结政府遵循“成文法”和联邦宪法,来处理各州包括柔佛州的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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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联邦宪法第109(1)条文规定,联邦政府必须根据宪法第十附表第一部分,在每个财政年向每个州政府发放根据“人头补助”的拨款。
“宪法第110(1)条文则规定,各州应接收第十附表第三部分所列明的所有税收、费用和其他收入来源的收益。”
他指出,若任何州政府对联邦拨款感到不满,联邦宪法也已提供法律条款,可将相关问题提交至国家财政理事会,而联邦政府在第108(4)条文下,有义务针对各州拨款事宜与该理事会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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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任何在7月11日柔佛州选举后成立的州政府,皆可在现有的成文法条款下,将与联邦政府拨款有关的争议,提交至该理事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