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哈山卡林:不滿議長決定可行3策 上法庭 上街頭 等大選

(新山13日訊)公正黨巴西古當國會議員哈山卡林表示,他並不認同國會議長拒絕懸空6個國會議席的決定,惟若土團黨要挑戰這項決定,從憲法角度來看是相當艱難。

他今日發表文告,針對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佐哈里拒絕懸空土團黨6個變節國會議員議席的決定,提出其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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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聯邦憲法第63(1)條文已闡明,任何級別的法庭都無法質疑國會或委員會的議事程序,這是賦予國會的特權,也是我國的分權制度。

“我是否認同已無關緊要,各造包括我都必須接受馬來西亞的民主制度奉行三權分立,上述條文就是體現我國分權制度的例子之一。”

他進一步說,在這樣的情況下,土團黨作為這件事的受影響方,若對於議長的決定不滿意,還有兩至三項補救方法。

“第一,土團黨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對議長的決定提出質疑,有可能獲勝嗎?答案是很艱難,因為聯邦憲法第63(1)條文的存在難以撼動,但不妨一試,法院是人民伸張正義的最後堡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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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著表示,報道指土團黨將舉行街頭抗議以示抗議,這在聯邦憲法是受允許的,也是他提到的第二個補救方法。

“馬來西亞是個民主國家,憲法第10條文保障人民自由表達和集會的權利,我國有2012年和平集會法,所以可以集會,條件是必須和平、提前通知警方,勿攜帶武器,勿在禁止集會的地點如油站集會,警方將協助這個過程。”

他表示,如果上述兩種方式都無法推翻議長的決定,另一種方式就是人民在自己的法庭,也就是第16屆大選中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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