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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5日讯)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表示,虽然他个人不赞同明日举办的声援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和平集会,但是他的个人立场不能否认纳吉家人与支持者在联邦宪法下拥有聚会的权力,惟集会必须和平并禁止携带武器。
他今日发文告表示,希望警方能够尊重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的精神,并理解国会于2012年,在时任首相纳吉的领导下通过736法令的目的,是为了让人民可以在联邦宪法的保障下进行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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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该集会是否合法,哈山卡林表示,在联邦宪法第10(1)(b)条文下,清楚阐明任何人有权利进行和平并禁止携带武器的集会。但是他否定第10(1)(b)条文所赋予的集会权力是绝对的,国会可以通过法律施加合适或必要的限制,以维护联邦或任何地方的公共秩序与安全,如同第10(2)(b)条文所述。
“因此,2012年由时任首相纳吉领导的国会,通过了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736条文,来取代1967年警察法令,给予人民更大的空间进行和平集会。”
他指出,由敦马哈迪领导的希盟政府于2019年对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进行修正,其中一项就是将给予警方的集会通知,从集会前的10天缩短至5天,为人民提供更大的民主空间,以和平的方式进行集会。
哈山卡林认为,明天的集会不会被视为违抗国家元首,因为马来西亚是一个民主,而并非封建的国家。国家王宫在本月3日所发出的文告,目的在于重申总检察署于去年12月28发出的文告,同时强调国家元首在联邦宪法下被赋予的特赦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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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国家王宫在3日发出的文告内容,也并未提及取消联邦宪法第10(1)(b)条文赋予人民的合法集会权力。
“马来西亚最高的法律是联邦宪法,不是来自国家皇宫的诏令或指示。这与我国的治国方针,以法治以及宪法至上的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