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哈尼巴:修改過時法令條文 “選委會審查上訴條例”

(吉隆坡13日訊)首相署副部長哈尼巴指出,選委會(SPR)目前計劃審查所有與選舉上訴相關的條例,特別是1954年選舉罪行法令下的1954年選舉上訴條例,以確保徹底修改過時的法令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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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選委會也將與選舉改革委員會(ERC)合作,以研究和詳細了解相關修改建議。他今日在國會上議院回答行動黨上議員倪福齊的口頭提問說,我國的選舉法令其實相當嚴謹,只是根據他過往擔任反對黨議員時處理過的上訴個案經驗,很多時候法官在裁定選民的上訴案例時,都是因為思維問題來作考量。因此,他稱,接近90%的選舉上訴案件都是被法庭駁回,因為法官不想裁定有關選舉成績取消。他同意上議員的看法,指選舉上訴個案一些時候具有非常技術性的因素,甚至有時候也聽不懂法庭作出的詮釋。哈尼巴指出,選舉改革委員會正在研究如何改善,而法庭也應該認真看待那些真正需要經過司法審結的選舉上訴個案。

“自從換政府後,已有兩宗選舉上訴案獲法庭接納審訊,這是前朝政府執政時不可能出現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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