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国内

周玉清控3罪 林冠英彭麗君各控1罪 各5萬保外

(檳城11日訊)繼上周五(7日)及昨天面對檳城海底隧道計劃2項索賄控罪後,檳州前首席部長林冠英及夫人周玉清,及商人彭麗君,今天再面對提控。林冠英及彭麗君各面對一項控狀,至於周玉清則面對3控罪,他們皆不認罪,各以5萬保釋金和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案展10月16日在北海法庭審訊。

林冠英面對控狀指他在2013年8月19日至2016年3月3日期間,位於檳州首席部長辦公室光大第28樓,身為一名公務員,即檳州首席部長與檳州發展機構主席身份,利用個人地位索取賄賂37萬2009令吉,以讓妻子周玉清通過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 Consultancy Sdn Bhd 讓Magnificient Emblem Sdn Bhd獲取總值1161萬令吉的威中柔府Mukim 13 Lot 631勞工村和威南峇都交灣Mukim 13Lot282部分地段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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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牴觸2009年反貪法令第23(1)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條文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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