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2022年第15届全国大选

呈財案後解散國會 23年前情況重演

(八打靈再也10日訊)相隔23年,我國再度出現呈預算案後國會就解散的情況。

在1999年敦馬哈迪擔任首相時,曾發生提呈財政預算案後數天解散國會的先例,當時預算案被擱置後舉行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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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2000年的財政預算案於1999年10月29日提呈,時任首相馬哈迪在11月11日宣佈解散國會,11月20日提名,並在短短9天的競選期後,即11月20日舉行第10屆全國大選投票。

馬哈迪在帶領國陣再次贏得大選後,新屆政府通過了為期6個月的臨時預算案,直到年底才提呈新一年的預算案。

上週,財政部長東姑賽夫魯曾透露,若國會在通過2023年財政預算案前就解散,新政府需重新提呈財案,唯不意味目前的這份財案多餘。

“準備的這份財案不會白費心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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