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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假病假單 6廠工被控3認罪

(大山腳29日訊)武吉丁雅一間工廠的6名員工向僱主呈報偽造的病假單,今日被警方提控上庭,其中3名男被告直認不諱,被罰款2700至3500令吉及坐牢5天,另3名女被告則否認有罪。

根據案情,在2017年離職的政府醫院門診部女醫生,於3月22日晚上7時接獲上司通知,指她於2020年10月26日、12月26日,今年2月4日、23日、20日及26日,發病假單給武吉敏惹一間工廠的6名員工。女醫生懷疑簽名及蓋章被偽造,於是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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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後,逮捕一名在大山腳區,專門售賣偽造病假單的“柏瑪當拉哇姐”(Kak Permatang Rawa)的主要嫌犯,並充公數個醫生蓋章及空白病假單。

警方在完成調查後,今日將6名涉案的工廠操作員提控上庭,他們年齡19至28歲。警方調查也發現,他們呈上偽造病假單的原因,是因為不想工作。

另3女被告不認罪

6名被告觸犯刑事法典471條文(以偽造證件當真使用),可在465條文下被治罪,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年或罰款,或兩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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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男被告認罪後,其中2名被告阿米爾(22歲)及哈菲茲(28歲)被推事莫哈末查基各別判處罰款2700令吉,及監禁5天,刑期從被捕日算起;由於2人于3月23日被捕至今已超過5天,因此繳請罰款後便可獲釋。

另一名男被告莫哈末朱哈基米則被罰款3500令吉及監禁5天,刑期從今日算起,若無法繳付罰款,須坐牢6月取代。

另外,3名女被告否認有罪後,其中努魯依扎獲推事允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審,而努法拉及瑪莎法蒂妮則各以4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推事絲里芭拉查將3人的過堂日訂在5月3日。

瑪莎法蒂妮因曾2次呈交偽造的病假單,而面對兩項控狀。代表律師章建豐為她求情,要求減低保釋金時說,被告有2名年幼的孩子,今年4歲及2歲,而2歲的孩子患有哮喘病,目前還在哺乳期。她每月收入只有1400令吉,當技工的丈夫薪水也只有12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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