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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女律師發色情視頻 華社聞人改口認罪罰6000

(吉隆坡3日訊)華社聞人楊貴盛於去年被控發送色情視頻性騷擾女律師黃貝環一案,他在上周改口認罪,被法庭宣判罰款6000令吉。

楊貴盛於去年5月31日在侮辱他人貞潔的罪名下被控上庭時,他否認有罪,獲準以3000令吉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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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隨後進行了數次案件管理,並原定於今日開審,惟黃貝環今早在代表律師吳漢坤的陪同下抵達吉隆坡第4刑事推事庭時被告知,楊貴盛已在6月28日認罪,並已繳付6000令吉的罰款。

根據吳漢坤,楊貴盛已在6月28日認罪。

吳漢坤在庭外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根據之前的案件管理,已經說好了案件在7月3日和4日開審,黃貝環收到的出庭通知書也是顯示案件在7月3日,早上10時30分開審。

“不過,在我們(今早)跟法庭了解以及在法庭系統查證後,發現被告已經提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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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根據了解,被告楊貴盛的律師向法庭要求將案件的日期提前,以便讓被告認罪。

“所以被告已經在6月28日認罪,根據了解是被罰款6000令吉,若沒有繳付罰款,則需坐牢6個月。”

他說,但被告已經繳付罰款,因此沒坐牢,而案件也到此結束。

總檢察署可決定是否上訴

無論如何,吳漢坤表示,從6月28日計算起的14天內,總檢察署還是權決定是否要針對罰款額提出上訴,加重刑罰。

楊貴盛曾是吉隆坡暨雪蘭莪中華大會堂(隆雪華堂)的董事。

他被指於2021年5月23日至6月16日期間,在吉隆坡金馬縣一個套房單位,通過WhatsApp手機應用程式發送色情視頻,侮辱黃貝環的貞潔,因此抵觸刑事法典第509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高監禁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根據報道,楊貴盛本人曾於2021年6月17日向隆雪華堂交代此事,告知已委托律師處理黃貝環所作出的指控,並辭去隆雪華堂的董事職務。

黃貝環在代表律師吳漢坤的陪同下抵達吉隆坡第4刑事推事庭。

黃貝環:#MeToo受害者之一

另一方面,黃貝環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她是受到全球#MeTooMovement運動的思維,在社交媒體上點名羞辱騷擾者的受害者之一。

她說,她不擔心因誹謗而被起訴,但許多受害者沒有這樣做,因為擔心說出真相的後果。

她也說,反性騷擾法於2022年7月在國會通過,馬來西亞政府應盡快敲定性騷擾法庭,這是提高馬來西亞婦女地位,改善婦女福祉的重要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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