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向劉特佐姐姐追討37億美元 1MDB獲準刊廣告遞令狀

(吉隆坡25日訊)高庭今日批準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1MDB)通過在新加坡《海峽時報》刊登廣告的方式,向身在該國的在逃富商劉特佐的姐姐劉敏寧,送交追討總額37億8370萬美元的傳訊令狀。

1MDB代表律師西華古馬說,法官哈雅杜批準該公司不服高級助理主簿官哈斯琳達在本月13日的裁決,所提出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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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斯琳達當時駁回該公司的替代傳遞申請。

西華古馬說,主簿官的裁決被撤銷,以及批準替代傳遞申請。

根據馬新社報道,西華古馬說,劉敏寧最後的已知地址是在新加坡,以及已兩次通過掛號信親手向她送交傳訊令狀,但都不成功。

“因為親手交件已不切實際,所以我們要求援引2012年法庭條例行使法庭權力,以通過替代方式交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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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此案將於10月28日再度進行案件管理。

替代傳遞是指以信函、廣告或任何其他方式送交民事訴訟中的文件,以引起答辯方對訴訟的注意,因為親手交件的方式無法進行。

另外,西華古馬提到,相同的傳訊令狀已根據劉特佐弟弟劉特升在香港的最後已知地址送交予他,以及此訴訟文件也送交予劉特佐、其父親丹斯里劉福平和母親潘斯里吳玉幼,以及生意夥伴陳金龍。

一馬公司和其4家子公司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1MDB能源有限公司、1MDB能源(冷嶽)有限公司,以及Global Diversified Investment Company有限公司(前身為1MDB全球投資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7日入稟訴訟,並將上述6人列為答辯人。

根據傳訊令狀,一馬公司向劉特佐追討6億6100萬美元,以及向劉特佐和陳金龍追討4100萬美元、3億9700美元、6億零800萬美元和19億美元,並向劉特佐和其父親追討3億2500萬美元。

1MDB全球投資有限公司向劉福平、劉特佐和陳金龍追討6億3000萬美元,以及劉特升、劉特佐和陳金龍200萬美元。

起訴人也向劉敏寧和劉特佐追討350萬美元,以及向吳玉幼、劉特佐和陳金龍追討一筆關系到購買首飾和秘密利潤的169萬5000美元,並向劉特佐、劉福平和劉特升追討255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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