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4日訊)吉打州務大臣沙努西周一在“誹謗誠信黨副主席瑪夫茲”一案中上訴失敗,並被判須多賠7萬令吉後,他周二竟通過網絡重貼被指涉及誹謗瑪夫茲的貼文,而在這之前,吉隆坡高庭實已諭令沙努西未來不得再發表上述誹謗瑪夫茲的言論。
《當今大馬》一則報導指出,沙努西是於周二早上通過網絡重新上傳該被指涉及誹謗瑪夫茲的貼文的截圖,並留言談論上訴庭於周一作出的裁決。
Advertisement
“這就是高庭裁定我有罪,並諭令我需賠償5萬令吉(外加1萬5000令吉堂費)的貼文。上訴庭隨後提高(賠償金額)至12萬令吉,因為訴方認為5萬令吉太低。”
立即注册 解锁全文
会员独享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