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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酒吧關閉 商人追討48萬 合夥人網紅逃出國外

(吉隆坡6日訊)一名52歲商人申訴,他在今年初答應與一名黃姓網紅直播主共同投資開設一間酒吧,他在1月份至3月份期間共匯款了48萬令吉的投資款項給對方,然而,說好的32%股份卻遲遲沒到手,生意賬目也沒法過目,酒吧在經營兩個月後更無預警關閉,讓事主感到十分錯愕,怒斥對方行徑有欠妥當。

事主王鐘福(52歲,印刷廠老板)披露,該名網紅如今已人在海外難以聯系,他只得前往警局報案,同時也希望透過媒體的力量施壓,要求該名網紅出面協商,退還所有投資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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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國民團結黨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王松富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說,他是在去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對方,當時覺得對方工作態度充滿正能量,且為人誠懇、上進和勤勞,因此盡管兩人年紀相差26歲,但很快便相互熟絡,並經常出來吃飯聊天。

要求網紅出面協商退還款項

他說,黃男在去年12月份招攬他一起在雪州投資酒吧生意,並預計可在今年內於蒲種和巴生一帶開設分店;第一間酒吧的總投資額為150萬令吉,共三人合夥,他拿出32%股份,其餘兩人各拿34%股份。

他表示,由於很賞識對方的工作魄力,因此二話不說便答應,並在今年1月至3月期間,分五次匯款到酒吧的公司戶口,總數為48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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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款項是我從自己的印刷公司挪出來的,因為公司近年生意下降,因此才想說開拓其它生意版塊,賺多一點錢。”

因信任朋友,王鍾福(左)投資了48萬令吉成為酒吧股東,最終股份沒拿到,酒吧也無預警關閉,讓他感錯愕。右起為李美玲及王松富。

王鐘福提及,他因相信對方的為人,因此在雙方簽署合約協議前便先完成所有匯款,隨後對方的公司秘書也擬定了協議讓雙方簽署,但黃男卻遲遲沒簽名,導致他的股東身份名不正言不順。

“我很快就在協議上簽名,但另兩名股東卻一直拖延。我不斷向秘書詢問進度,就連秘書也對此事感奇怪,不明白對方為何一直沒簽名。”

不知酒吧生意額沒查看賬目

王鐘福披露,酒吧在5月份開張,他有去過幾次,但作為股東卻完全不知酒吧的生意額,對方也沒讓他查看賬目,只知道有時一天賺數千令吉,有時只有數百令吉營業額。

“我在7月1日委托律師發出律師信給黃男,內容表明既然沒簽署股東協議,那這48萬令吉就當作是我借給他的,要求他把這筆錢退還給我。”

然而,對方完全沒有任何回複,而酒吧也在七月杪時毫無預警關閉,讓他錯愕不已。

王鍾福促請該名網紅盡快退還48萬令吉的款項,並已針對此事報警處理。

王鐘福表示,其實早在6月份時,他已興起撤資念頭,因為他屢屢催促對方簽署協議不果,擔心自己的持股會有變卦,因此便要求對方將他的股份便宜賣出。

“我叫他幫我把股份賣掉,即便是45萬令吉的價格也好,但他卻說找不到買家。”

他申訴,黃男在他出錢投資後的態度也有所改變,在投資前兩人還是關系要好的朋友,時常有說有笑,但完成匯款後,對方就經常神龍見首不見尾,無法聯系上,不是出差,就是出國遊玩。

完成匯款後經常聯系不上

“我現在是股份拿不到,賬也查不到,酒吧突然關閉,而他的人也已經飛到國外,這根本不是一個正當生意人會做的事。”

“我和他最後一次聯系是在6月23日,我追問對方酒吧的賬目,但他就推給另一名合夥人,說賬目都是另一人負責的。”

王鐘福補充,他已在昨日前往警局報案,促請對方盡快現身解決問題,只要退還48萬令吉的款項,他能既往不咎。

提醒生意投資時應小心謹慎

王松富提醒,民眾在進行生意投資時,應小心謹慎,必須在雙方簽署協議才進行匯款,以免錢財打水漂。

他說,尤其是年輕人在做生意時更應謹慎,即便合夥人是自己的朋友,但在錢財方面的賬目都需交代清楚,同時也要了解對方的性格和生意背景。否則到最後不僅生意做不成,連朋友也沒得做。

此外,他也促請,黃男主動出來給予事主一個交代,若還有其他受害者也能聯系該投訴局。

出席記者會的包括國民團結黨雪州婦女組主席李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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