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合法商家超標囤積 貨倉起1000公噸白糖
(新山3日訊)柔佛州貿消局接獲情報後明察暗訪,日前突擊檢舉峇株巴轄四加亭工業區一間貨倉,充公廠家違法超標囤積的1000公噸(100萬公斤)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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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州貿消局局長海魯安華今日召開記者會披露,4名執法官員是在上個月31日取締有關倉庫,揭發廠家違例囤積相關統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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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這是柔州貿消局於今年破獲的最大宗違法囤積白糖的個案,而遭扣押的白糖價值高達245萬令吉。
價值高達245萬
海魯安華受詢時指出,涉案廠家擁有合法的執照,惟根據規定廠家僅能存放最高2000公噸的白糖,然而執法人員突擊檢查時,卻發現貨倉內的白糖存貨有3000公噸,較限定的囤貨量超標1000公噸。
他稱,該廠家營運已有10年的历史,其白糖主要批發給柔州、馬六甲和吉打州的市場,今次乃首次被揭發觸法。
“目前,貿消局並未扣留任何人,我們僅充公超標囤積的白糖,以等待較後的司法程序。”
他提醒相關業者,白糖是統制品,而當局有責任監督,以確保市場的白糖供應鏈不被私制囤貨的行為打斷。
他披露,柔州貿消局已針對此案援引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及1974年供應管制條例調查,一旦被定罪,觸法者將在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的第22(1)和22(2)條文下,面對制裁。
若是個人,罰款不超過1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若涉及者重犯,罰款將不超過3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針對企業,罰款則不超過200萬令吉,若重犯,罰款則不超過500萬令吉。
海魯安華指出,他相信不少業者也有囤貨的習慣,但他提醒相關供應商或批發商,必須遵照貿消部批準或執照上限定的囤貨量囤貨,以免觸法。
出席記者會者包括柔州貿消局執法組主任祖比爾、副主任羅海米以及峇株巴轄分局主任阿都華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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