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之餘也應合理

對於危險,似乎很多人的定義都不一樣。所以才會有小孩子去玩火,少女三更半夜在吉隆坡獨自逛街。或者,對沙巴州政府來說,民聯班底谷國會議員努魯依莎也是“危險人物”,會構成威脅,所以嘛,她被禁止入境沙巴。

我拿起報紙左看右看,想了又想,搔破腦袋,也無法想像努魯依莎是一名須被禁止入境的“危險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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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的國家被禁足進入另一個州屬,聽起來是頗奇怪的事,不過,這就是法律。之前,另一名民聯國會議員蔡添強被禁入境沙巴時,沙巴巫統古打毛律區國會議員阿都拉曼達蘭已說得很清楚,根據聯邦憲法,東馬政府有權在無需理由下,拒絕任何人入境沙巴或砂拉越。

我們不是要質疑憲法,然而,在一個民主社會,執法當局應該依理行事,說明白為何禁止努魯依莎入境。畢竟,從一般人的角度看來,努魯依莎並不是一項“威脅”,不會危害當地安全。巫統京那巴丹岸區國會議員邦莫達也認同這一點。他不明白,為何努魯依莎會被禁止入境沙巴。倘若連一個當地的巫統國會議員都不明白努魯依莎被禁的理由,一般老百姓又如何明白?沙巴州政府是不是應該針對這一點作出解釋呢?

老百姓不明白的是,相對於沙巴境內的許多非法移民,努魯依莎是土生土長的大馬人,然而當局卻更注重於盯住她?

沒理由易引起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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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不明白的是,努魯依莎身為一名國會議員,關注國家發展,何以連入境沙巴的權利都沒有?就入境沙巴而言,外國非法移民似乎比努魯依莎更有權利。事實是,非法移民的腳已踏在沙巴的泥土上,而努魯依莎則需乘飛機返回西馬。

假如在努魯依莎事件上,沙巴政府不準備作出解釋,那麼老百姓難免就會自行揣測。他們或許會覺得沙巴州政府濫權,為了政治考量而拒絕讓努魯依莎入境。當然,如果這是真的,那麼這個政府也確實太不民主了,把法律操縱在手為一己利益而不是全州人民服務。州政府如果不提出個合理的理由,很難阻止老百姓會作出這樣的推論。如果州政府不想人民產生這樣的誤會,那就應拿出個說法,最好就是提出證據,證明努魯依莎確實是個威脅。

當然,沙巴州政府可以躲在法律後面,聲稱可以在不給予任何理由之下,禁止他人入境沙巴。只是,任何事情合法之餘,也應該合理,這是二十一世紀民主時代。任何掌權者都不能張口閉口都說,“這是我的權力,無須向全世界解釋”。曾經有政治人物在掌握權力後這樣說,然而這只會讓人覺得傲慢。

政府或政治人物都必須明白,他們的權力既來自法律,也來自人民。人民要求政府合情合理地行使權力,執行職責,而不是任意地操用法律,以達到一己目的。任何政府或政治人物如果不明白這個道理,就會引起民怨。是的,你的舉動合法,但不合理,我不滿意,我不喜歡。或許,此時此刻,選民正在蘊釀著這種情緒。

【專頁:大選線上@選後追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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