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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採礦等3年遭取消 Aras Niaga告吉子公司 索賠3.1億

(亞羅士打31日訊)一家私人發展公司獲得獻議與吉打政府子公司合作開發採礦項目,但苦等3年審批,最終換來州政府在毫無理由下取消該項目。對此,該公司上週入稟法庭向3造提出訴訟,索償3億1000萬令吉賠償。

Aras Niaga Development私人有限公司是在本月25日,通過代表律師入稟亞羅士打法庭,提呈文件正式向3造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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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方將吉打州政府秘書機構(SSI)列為第一答辯人、第二答辯人是SSI總經理,以及第三答辯人是吉打州政府秘書。

根据訴狀,起訴方是基於4個理由向答辯人索取3億1000万令吉賠償,即一:基於答辯人違反和違背額外協議而給起訴方帶來特定損害;二:由於違約讓起訴方受到困境、尷尬、聲譽受損、財務困境和心理壓力;其三:因第二和第三答辯人進行壓迫性、任意、越權,以及濫用職權行為,而讓起訴方感到心靈傷害;四:起訴方早前為了實現該採礦項目已進行一切勘探工作,因此需取回報酬。

Aras Niaga Berhad集團創辦人兼執行主席拿督莫哈末安納斯今日在集團董事和代表律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發出這項訴訟消息。

莫哈末安納斯說,Aras Niaga Development私人有限公司是在2020年10月1日獲得吉打州政府秘書機構(SSI),批准在吉中新文英,即靠近美農一帶徵用3塊面積達255英畝地段長達45年,以作為發展農業項目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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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SSI要求完成匯報

他說,在這合作上,該公司每年需繳付18萬3600令吉的租賃地費,而從2020年至今,該公司已邁入第4年繳付租賃費。

他透露,在2021年初,該公司獲得吉打政府子公司即吉打資本公司(PKB)獻議,以在該地段合作進行采礦項目。

他說,該公司遵循SSI的要求,對這項目進行完整調查報告,包括聘請專才實地展開勘探工作和進行環境評估報告,並已提呈完整報告和向有關當局做出詳細匯報。惟,於2021年3月23日作出匯報後,就一直毫無下文。

“依據條例,即使有關地段是列為農業發展用途,但是可允許進行採礦工作,我們是已將所需的報告都完整提呈給有關方面,只等待他們的回复與批准。”

他說,該公司苦等了幾年,甚至多次設法尋求會見吉打州政府和吉打州務大臣,但始終沒成功。

他透露,他曾3次求見吉打州秘書不果,最終則被安排會見州秘書處的官員,在雙方會談近1小時半內,對方則不斷強調,若項目無法進行,該公司就需交還已獲徵用的地段。

莫哈末安納:Aras Niaga Development私人有限公司已入稟法庭,向3造提出訴訟,索償3億1000萬令吉賠償。

土地局拒採礦許可證申請

莫哈末安納斯說,該公司苦等了幾年,直至去年9月27日,答辯人們在沒給予任何理由下,就向該公司發出中止合約和合作進行採礦項目的決定。

他指出,該公司無法接受這決定,認為這決定不合情合理,更不該隨意中止雙方的合作,因此致函要求對方給予合理解釋。

他透露,在同年10月26日,吉打土地及礦務局以書面形式通過一封信函回复該公司,表示拒絕處理該公司所申請的專有採礦許可證(PML)申請。

他說,當局給予的理由是,已接獲3名答辯人的一封信函副本,指他們3造是在無需給任何理由下,不考慮和不批准該公司所提出的申請。

非新發掘地點 附近已有採礦進行中

莫哈末安納斯說,該公司所獲徵地進行採礦項目的地段,附近區都已有進行採礦項目,並非是新發掘的採礦新地點。

他指出,該公司獲准徵地長達45年,如今已邁入第四年。若該公司無故被中止合作項目,更被要求交還有關已獲徵用的地段,該公司是絕對不接受這要求。

他表示,該公司在2020年10月1日開始獲准徵用該地段,當時還面對很大困境,就是花了3個月時間解決當地面臨私闖問題。

另外,他說,在該地段附近也有該公司所經營的Aras Niaga Xtreme Park主題樂園,早前也獲得吉打大臣親臨為此公園主持開幕。

他希望吉打政府,尤其是吉打大臣可關注該公司這項無故被中止合作項目課題,因吉打政府一直強調要發展州經濟,然而此舉只會打擊投資方的信心。

州政府:已接訴訟通知 審查起訴方要求

吉打州政府秘書拿督諾里占受詢時證實已接獲法庭訴訟通知,並在審查起訴方提出的要求。

他說,該案件是涉及由早前州政府所制定的舊協議,而吉打州政府將向州法律顧問咨詢後,以採取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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