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叻思民眾會堂佔2地段 歐陽捍華助3方協商解決

(烏雪5日訊)由於早期建築缺乏規劃,叻思民眾會堂在土地局圖測中顯示興建在道路保留地及私人土地上的“雙違規建築物”,於是領養新古毛州選區的行動黨史裡肯邦安州議員歐陽捍華今日與叻思新村管委會代表、烏雪土地局官員及私人土地地主會面商議,並達成2個共識,即地主也原則上同意將土地交給土地局,並以地換地做為解決方案。

歐陽捍華說,叻思民眾會堂旁的私人土地地主早前欲發展土地時,發現民眾會堂部分土地“占用”到他部分土地後,向叻思新村管委會及烏雪土地局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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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烏雪縣新村協調官傅慧芳及叻思新村管委會主席陳進傑陪同下在記者會上披露,他們同時也發現叻思民眾會堂占用了叻思大街的道路保留地,而叻思大街隸屬公共工程局管轄的道路。

他指出,烏雪土地局目前建議一塊與叻思民眾會堂相距1公里的商業用途土地,惟該局需要地主呈交同意信,才能處理進一步程序,相關程序估計需要半年時間完成。

土地局尋地與地主交換

歐陽捍華提到,土地局會尋找一塊與原有土地等值或價值更高的土地與地主交換,惟如果該土地地價較高的話,地主必須額外繳交地價的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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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他透露,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撥款50萬令吉給叻思新村,他們將建議採用該撥款重建叻思民眾會堂的費用。

他指出,叻思民眾會堂目前是雙違規建築物,惟民眾會堂畢竟是屬於政府所有,並不符合條例,我們應將其合法化。

“叻思民眾會堂占地約3000平方尺,是一個歷史悠久及建築物陳舊的民眾會堂,一旦重建後,將會擴大民眾會堂的面積,讓民眾會堂更為寬闊。”

歐陽捍華說,由於土地局沒有相關資料,我們會要求叻思新村管委會重新在政府地段上進行土地測量工作。

店主需拆除非法擴建

他透露,根據土地局的資料,叻思大街大部分商店興建在道路保留地,如果店主未來需要重建商店的話,他們必須根據現有的土地保留地去進行規劃。

“部分店主已根據他們的地契範圍興建建築物,只是在店前方進行非法擴建。目前我們並沒有對違例店主採取執法行動,除非日後公共工程局要擴建叻思大街,會要求店主拆除非法擴建的部分。”

陳進傑說,叻思新村民眾會堂估計有30、40年歷史,早前是承辦村內宴會及舉辦活動的場地,因此村民對該民眾會堂有濃厚的感情。

“村民認為叻思民眾會堂的牌匾歷史悠久,因此他們要將其保留下,並置放在新建的民眾會堂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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