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司法檢討警方是否疏忽 趙明福父母准聽審

(吉隆坡16日訊)趙明福父母今日取得法庭準令,得以起訴警方怠職,無法完成趙明福命案調查。

根據《當今大馬》報導,趙家代表律師藍卡巴向《當今》透露,吉隆坡高庭法官諾林巴達魯丁今日上午批準趙家啟動司法復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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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卡巴也指出,法官擇訂6月30日過堂。

《當今大馬》引述藍卡巴的談話,雖然趙明福逝世快滿13年,但他的死因調查卻遲遲沒有進展或結果,迫使趙家尋求法庭強制警方完成調查趙明福命案。

“他已經離世快滿13年了,但他的死因調查至今依然毫無完成的跡象。所以,我們別無選擇,只能向法庭尋求庭令,要求警方完成調查。”

趙明福父親趙亮輝和母親張秀花是在今年1月4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稟司法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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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家希望尋求法庭頒發職務履行令,強制總警長在高庭下判後的一個月內,完成調查趙明福命案。

他們也要求法庭判定警方疏忽職守,沒有在合理時間內完成調查。

根據《當今大馬》瀏覽的法庭文件,趙明福家屬將全國總警長、武吉阿曼刑事調查局(CID)總監、大馬警方和政府列為第一至第四答辯方。

2009年7月15日,時任雪州行政議員歐陽捍華的政治秘書趙明福,以證人身份前往雪州反貪會辦公室給供,助查一宗雪州議員撥款案。翌日卻臥屍反貪會大廈5樓露台,出事時年僅3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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