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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申訴開車沒玩手機接罰單 律師:當場可拒簽但需上庭

(八打靈再也19日訊)一名司機申訴交警“看錯”她駕車玩手機,即使解釋手機在手袋里仍不受理,無奈發文求助:“我必須照單全收嗎?我可以怎麼辦?”

事主聲稱本身在高速大道被交警攔截,指她駕駛時玩手機。她堅稱沒玩手機,也對交警說“你看錯了”及解釋手機還在手袋里,交警仍堅持開罰單給她,讓她覺得好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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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律師吳健南接受《星洲日報》電訪時建議,若遇到這種冤案,事主應該捍衛自己的權益,上法庭抗辯。

他指出,很多人以為駕車時玩手機被捉到,繳交罰款就能了事。“事實並非如此,因為開車玩手機是一種嚴重的罪行,一旦被執法人員開罰單,司機就必須上法庭面控。

“罰單一般會注明出庭的日期,司機必須在當天出庭,法庭就會給你機會認不認罪,不是啞口吃黃連。”

不過,他也提到,司機駕駛時玩手機的案件很難舉證,因為車內沒有內部攝像機,而在兩邊都無法舉證的情況下,法官一般會認為執法人員有更高的誠信,選擇相信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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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若司機堅信本身被冤枉,是否能夠當場拒簽罰單時,吳健南說,司機是有權不簽名,惟還是要出庭面控;如果不出庭,警方可以申請庭令逮捕司機。

吳健南:司機有權當場不簽罰單,惟還是要出庭面控。

執法人員應佩戴攝像機

他認為,執法人員有權開罰單,但須與時並進,增加舉證器材,其中執法人員佩戴隨身攝像機,便能讓人民心服口服,減少冤案的發生。

“過去執法人員沒有佩戴隨身攝像機,法庭會比較相信執法人員,但可能會有一些害群之馬,發生濫權的現象,這樣對司機也很不公平。”

根據網傳事主的帖文,當時交警堅稱看得很清楚,之後要求她出示身份證和駕照。交警過後也查看路稅,之後才開罰單給她。

事主說,她曾下車跟交警表明沒有玩手機,並對交警說“你不能因為你看錯而直接開罰單給我”。

“他說他沒有看錯,直接要我簽名收下罰單。我沒簽,很生氣,心里好失望,因為他看錯。

“我可以怎麼辦?我車的行車記錄儀只記錄路況,沒有車里的狀況。”

帖文引起網民的關注和熱議。截至今天今午1時,帖文已獲得350人轉發、675則留言。

有關的臉書法律群組的創始人在帖文下留言說,只有上法庭抗辯,才能為自己洗冤。

車內裝攝像機還清白

不少網民也留言表示,如果沒有錯,絕對不要簽名,對簿公堂,為自己討回一個公道。

還有不少網民留言分享自己也遇過類似的經歷,有者說幸好自己車內有安裝內部攝像機,並可向警方出示證據,因此建議駕車內裝置攝像機是最好。

有者分享因類似情況而帶上法庭的經驗,“我也遇過,上庭5次還要延期,警察沒來,審訊又延期,結果我自己放棄了,真的浪費時間,罰錢了事,好無辜。當時我還載著孩子,孩子問沒做錯為什麼還要被罰,我也超失望的。”

“我也遇過類似的情況被開罰單, 上庭後還是乖乖的認罪,就算沒做錯,也不想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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