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豁免掛招牌准證引疑問 鄭雨週促檢舉朝野議員中心

(檳城10日訊)丹絨區國會議員黃偉益早前以國州議員服務中心可以豁免申請懸掛招牌准證為由,而拒絕拿下引起爭議的巨型橫幅,此事引起一個疑問,到底國州議員服務中心無需申請懸掛招牌的作法,是否也包括了無需遵守市政局的安全條例。

丹絨武雅州議員鄭雨週質問,究竟市局給國州議員的豁免權有多大?是否只是無需申請懸掛服務中心招牌,或包括無需遵守市局安全條例。

Advertisement

他接受《光明日報》訪問時認為,為公平起見,市局不應只針對黃偉益,而是突擊檢查所有朝野國州議員的服務中心招牌,是否符合市局安全條例。

黃偉益拒拿下橫幅

ADVERTISEMENT

丹絨區國會議員黃偉益的服務中心外懸掛巨型橫幅,早前被網友非議擋住建築物窗口,影響火警逃生,並獲市局證實已違反檳島市政局(廣告)條例,即橫幅或廣告板不能遮到建築物的窗口。但後來黃偉益向媒體申訴,以“國州議員服務中心掛招牌不受制于任何法,現在又觸犯了什么法?”為由,拒絕主動拿下橫幅。

檳島市政局公共衛生及執照小組交替主席王耶宗指出,該小組官員還在向行政議會秘書處查詢,議員是否無需遵守條例。他說,若發現議員並無這項豁免權,該局就會立即採取執法行動。他也同意鄭雨週說法,即所有議員皆需遵守同樣的安全條例。

佳日星拆擋窗招牌

王耶宗也透露一段較少人知道的例子,就是柑仔園州議員佳日星在2010年左右,也曾因服務中心招牌遮住建築物窗口,接獲了市政局的通知。佳日星最後決定拆下招牌。

根據檳島市政局(廣告)條例,橫幅或廣告板不能遮到建築物的窗口,若市政局接到投訴,將致函指示有關業主將橫幅或是廣告板縮小。當局增設這條例,主要是為了安全著想,萬一發生火警時才能逃生。

黃漢偉:根據情況做事勿引爭議

檳州後座議員俱樂部主席黃漢偉說,檳州的國州議員確實無需向市局申請懸掛服務中心招牌,也無需繳交費用,現也沒有所謂的“服務中心懸掛招牌指南”讓國州議員遵守,但議員身為民選父母官,應根據情況做對的事,勿引起社會爭議。

他受詢時說,據他向其曾在前朝國陣議員服務中心工作的助理了解,早在308前,國州議員服務中心就無需向市局申請准證懸掛招牌。

他說,他308後擔任州行政議員期間,也沒有印象議會曾通過,豁免議員遵守市局條例。他承認,這當中難免存在條例上的灰色地帶,因為服務中心的招牌要如何懸掛,是由議員自己拿捏及判斷。

“大家會依據地點、建築物結構取決如何掛招牌,但也會考量安全性,那麼久以來極少引起爭議。”

黃漢偉說,不同於律師,律師公會規定每間律師樓的照片必須黑底白字,不能有肖像,甚至尺寸也有一定規格;不過國州議員並沒有那樣的指南。

對於黃偉益的招牌風波,黃漢偉認為,若市局認為議員服務中心的招牌有欠妥當,應找該名議員洽談,希望能做出調整。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