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央26日讯)玻璃市州行政议会通过新条例,禁止随意放生或释放外来鱼种,到州内的公共水域或者河流,以免影响生态系统平衡,威胁原来的渔业物种生存,违例者可面对最高2万令吉罚款。
玻州渔业局局长罗海扎说,河流条例是行政议会日前商议并通过的,如果没有立法遏制上述行为,不仅本地鱼种如白须公鱼(Ikan Baung)、淡水鲤鱼(Ikan Lampam)、天竺圆脣鱼(Ikan Temperas)等会受侵略,而且那些外来鱼种如多曼鱼(Ikan Toman)、孔雀鲈鱼(Peacockbass)都属于价值低的鱼类,内陆渔民生计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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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陪同玻州大臣莫哈末苏克里及玻州农业事务委员会主席拉扎里,在知马打苏淡水鱼保育区释放鱼苗后,通过媒体促请公众在释放鱼种前,必须先咨询当局有关适合释放的鱼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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