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決定1MDB業務 美司法部:MO1是納吉

(吉隆坡2日訊)在美國司法部提控兩名高盛銀行前高層和富商劉特佐,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就是“馬來西亞一號官員”(MO1)接近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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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美國司法部沒有在紐約東區地方法院提呈的文件中直接點名納吉就是MO1,但卻形容這名一號官員在2009至2018年間,是可以批准和決定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業務的馬來西亞政府及財政部高官,已經讓這名一號官員的真正身份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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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曾於2016年入稟訴訟,申請充公使用一個馬來西亞公司資金所購買的資產,時任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阿都拉曼達蘭當時表示,MO1就是納吉,但因納吉不在當局調查之中而沒有被公開名字。

 

本次是美國司法部公開確認MO1就是納吉的最大揭露。

 

2009年開始出任首相的納吉,於今年509第14屆大選丟失政權,他截至今日,不曾承認他就是MO1,並堅稱自己與一個馬來西亞公司弊案無關。

 

指羅斯瑪是MO1妻

 

在這份提控劉特佐和高盛銀行前高層黃宗華等人的文件中,也出現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及繼子里扎阿茲的名字。

 

羅斯瑪在文件中被形容為“馬來西亞一號官員的妻子”,劉特佐、黃宗華和“一號同謀”被指從一家英國維爾京群島公司轉賬,以解決要送禮物給羅斯瑪的問題,而她與MO1丈夫及劉特佐則在紐約聚會以檢視一條粉紅鑽石項鍊。

 

納吉的繼子里扎阿茲,則被形容為“馬來西亞一號官員的近親”,以及劉特佐、黃宗華及高盛銀行另一名高層雷斯納(Tim Leissner)的同謀。

 

他被指涉及“Magnolia計劃”,在債券交易中轉移巨款,最終用作拍攝《華爾街之狼》的電影用途。

 

文件提到,當“Magnolia計劃”於2012年5月21日結束後,超過5億美元(約21億令吉)的債券所得被指遭人通過數次網上轉賬的方式把一個馬來西亞公司的資金轉入由劉特佐、雷斯納、黃宗華和其他同謀所掌控的空殼公司,包括為“Magnolia債券計劃”做擔保的阿布扎比機構及馬來西亞一號官員的近親。

 

“如同所指控的,發行債券所得轉給了馬來西亞一號官員近親,並使用為製作及拍攝電影《華爾街之狼》。”

 

里扎是紅岩電影公司的創辦人之一,這家公司較早前與美國政府達致和解,同意分3次攤還美國政府6000萬美元,作為和解的條件之一。

 

馬來西亞警方於昨日根據美國司法部所發出的通緝令逮捕了黃宗華,在之前被捕的雷斯納已承認洗黑錢和違反“反海外賄賂法”,他已被判罰款437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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