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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31日訊)原定昨午舉辦的《幸彤在監獄》放映會新山場在開場之際,有13名內政部和警員到場,以“未經電檢局審查”為由禁止放映影片,並帶走負責人問話。
這場活動原定於昨日下午2時,在新山的27號教室舉行,但就在影片即將放映的時候,因內政部的干預而緊急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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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活動由柔南黃色行動小組舉辦,負責人李成鋼證實此事時說,當時他被內政部官員扣留,帶到新山的內政部辦公室問話。
他指出,官員是援引《電影審查法令》第6條文(未經批准的電影、電影宣傳品),扣留他並帶走了他的手提電腦等裝置。
他說,跟隨內政部官員離開後,官員一度先到甘拔士警局報警。
他透露,官員向他錄口供時間為半小時左右,主題圍繞放映場地、影片內容、放映目的等,期間也要求向他們播放影片,但官員的態度溫和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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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只播放了幾分鐘,內政部官員就表示可以停止了,由於影片存放在硬碟內,該硬碟最終也被扣查。”
他說,自己被釋放時,負責的查案官表示過後會聯絡他,告知後續調查結果,包括是否會罰款或提控上庭。
根據《電影審查法令》第6(2)條文,觸犯第6(1)條文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5000至3萬令吉,或監禁最高3年,或兩者兼施。
首次舉辦放映會被叫停扣留
李成鋼表示,這是該會首次在舉辦放映會時被當局叫停,還被扣留問話。之前他們也曾舉辦紀錄片放映會,從未需要申請准證也不曾面對問題,只是偶爾政治部警員會到場觀察。
因此他對此表示疑惑,並質疑當局為什麼需要這麼做?
他覺得,當局沒有必要通過這麼大的動作,浪費人力去調查一個放映會。
《幸彤在監獄》是一部時長102分鐘的紀錄片,內容講述香港人權律師兼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違反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被拘禁在獄中等候審判的故事。
除了檳城場因場地問題取消,吉隆坡和怡保場次早前已順利舉行,新山場則為最後一個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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