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古拉:內閣及諮詢委會決定 最低薪金每2年作檢討

(八打靈再也20日訊)人力資源部長古拉聲稱,政府落實1200令吉最低薪金制,是內閣和國家薪資咨詢委員會協商後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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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表聲明,這項調整完全符合2011年國家薪資協商委員會法令,即最低薪金須每兩年檢討一次。

符合薪資協商委會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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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就如希盟政府所作出的承諾,要在第一個任期內,落實1500令吉的最低薪金制。我們現在是依循路線圖,而作為政府,這是其中實現目標的方案。

“我們能理解當前經濟狀況不佳,這也是為什麼我們不在全國統一實施,而是僅在全國57個主要城市和市鎮落實1200令吉最低薪金制。”

“政府是咨詢一些組織的意見後,才選定57個主要城市和市鎮。”

古拉強調,這些地點是政府和一些團體協商後所選定的,持有意見者可隨時致函反映。

人力資源部早前宣佈,明年起將在57個主要城市和市鎮落實1200令吉最低薪金制後,引起相關業者組織大力反彈,包括大馬僱主聯合會(MEF)、大馬中小型企業公會和大馬廠商聯合會(FMM)都批評政府的這項決定只會令外勞獲利,而且還會引發新一輪的漲潮與裁員潮,因為業者的營運成本會因此而提高。

國會此前通過2011年全國薪資協商委員會法案後,並於2012年落實最低薪金政策。

在相關法律下,政府成立國家薪資咨詢委員會,制定最低薪金的框架。

根據2013年1月1日生效的2012年最低薪資法令,大馬半島的最低薪金為每月900令吉,沙巴、砂拉越和納閩則為800令吉。

這之後,西馬的最低薪金分別在2016年和2019年調整至1000和1100令吉,而沙巴、砂拉越和納閩則先後提高到920令吉和1100令吉。

明年起,全國57個主要城市和市鎮的最低薪金將提高至1200令吉,其他地區則維持11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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