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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逾1.3億罪成 西藏政協前副主席判死緩

(天津13日訊)中國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週六公開宣判,西藏自治區政協前黨組成員、副主席姜傑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追繳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姜傑2000至2023年利用擔任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委副書記、區長,以及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常務副主席等職務上便利,非法收受逾2.25億元人民幣(約1.36億令吉)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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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姜傑行為構成收賄罪,且金額特別巨大,使國家及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鑒於被告歸案後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線索經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如實供述罪行並認罪悔罪,酌定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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