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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逾1.1億元人民幣 茅台前董事長判囚終身

中國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號發消息稱,該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一審公開宣判貴州省煤田地質局前黨委委員、局長高衛東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他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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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對高衛東受賄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高衛東出任上述職務前,曾擔任貴州茅台集團董事長。經審理查明,1999至2022年,高衛東利用擔任多項職務的便利,為有關個人和單位在經營公司、承攬工程項目、獲得土地開發權、購買茅台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相關人員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逾1.1億元人民幣(約7214萬令吉)。

法院認為,高衛東的行為構成受賄罪,而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鑒於他到案後如實供述監察機關已掌握及未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大部分贓款贓物已退繳,依法對他從輕處罰。高衛東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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