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芙蓉28日訊)一名來自森州駕駛學院的教車員涉嫌收取650令吉賄金,作為讓一名考車學員通關的賄款,他今日在芙蓉地庭被控兩項罪名,但他否認有罪,案展9月20日過堂。
被告拉馬特萬(50歲)被控於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2月13日在駕駛學院,向一名男子分別收取了350令吉和300令吉的現金,作為讓對方通關考獲貨車駕照(GDL)的“酬勞”,而對方也順利通關,考得駕照。
Advertisement
被告的行為抵觸了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SPRM)法令第16(a)(A)條文,同時可在第24(1)條文下被判刑。
立即注册 解锁全文
会员独享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