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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高薪工作男子被捕 各州警局“巡回”扣查

(吉隆坡2日訊)一對來自安順的父母申訴,由於他們的餐館在行管令期間休業,21歲兒子為了賺錢幫補家用,在臉書應征一份月入4000令吉的高薪工作,正式上班前一天卻在員工宿舍遭警方取締時逮捕,過去一周來更在各州警局扣留所上演“巡回”移動,至今仍未踏出警局一步,讓父母感到非常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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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父親王國忠(46歲,餐館業者)及母親高美華(44歲)周四在行動黨直轄區公共投訴局主任游佳豪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出,兒子找到的這份工作並沒有註明工作內容,經過初步了解是從事客戶服務。

1周仍未踏出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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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在應徵後才告訴我們,我們覺得薪水那麼高,好像不尋常,囑咐兒子要提高警惕;兒子於6月22日和一名友人結伴,從安順到吉隆坡準備上班,他們被安排住進員工宿舍。”

王國忠表示,兩人原定是在翌日開工,沒想到連老板的樣子都還沒見到,就遭上門取締的警察逮捕。

據悉,當時宿舍內共有4人,警方在其中一人的背包內搜到逾20張提款卡,因而將所有人帶回警局,並向法庭申請延扣,不過在二度申請延扣時,遭法庭拒絕。

王國忠以為兒子能夠在3日後從隆市十五碑警區總部釋放,警方卻說會把兒子等人轉移至芙蓉警區總部接受調查,之後又轉到柔佛州多個警局扣留,如今已被轉至霹靂州怡保,讓他們不知所措。

母:警不允許見兒

母親高美華指出,警方不允許他們與兒子見面,唯一會面是警方傳喚他們,告知兒子即將被轉移到芙蓉警局,當時在警局遠遠看了兒子一眼。

她說,他們無法與兒子說話,只看到兒子的耳朵有血跡,不清楚是否受傷,讓她很擔心。

她表示,他們原以為法庭拒絕警方延扣後,兒子能在周五釋放,但在處理釋放程序後,卻被告知要轉移至芙蓉警局接受其他案件的調查。

“警方不告知詳情,究竟我的兒子犯了什麽事。”

她稱,兒子沒有工作經驗,至今已失業半年,沒想到和朋友一起找工作,卻惹上麻煩。

轉移5警區總部 證據不足應放人

事主代表律師黃家輝表示,當事人至今已經被轉移了個警區總部,除了隆市的警區總部,沒有其他警局提出延扣的申請,顯示警方證據不足,應立即釋放當事人。

他認為,若其他州屬有相關的案件,應該全部提呈至武吉阿曼警察總部統一處理,家長和律師也隨時準備好給予充分合作,配合警方的調查工作,而非不斷跨州轉移。

行動黨甲洞國會議員林立迎指出,他已經致函全國總警長拿督斯里阿都哈密,促請警方停止繼續跨州轉移這批少年。

行動黨直轄區公共投訴局主任游佳豪補充,如今新冠肺炎疫情未過,警方頻密將這批年輕人從不同扣留所轉移,無疑增加病毒感染的風險,萬一他們染上了病毒,也變相會傳染至各州屬的扣留所,並非明智的舉動。

他相信,這批青少年是誤入錢驢大本營,在應徵前沒有想過背後有如此複雜的操作,以為工作性質簡單。

他也勸請父母多加關心孩子,勿讓孩子墜入非法集團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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