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取締飆車酒駕違例摩多 警開282罰單逮13人

(吉隆坡14日訊)吉隆坡交警昨晚展開3項取締行動,於多個地點設置路障取締違例摩多、飆車族和酒駕;過程中,逮捕了13名摩多騎士和駕車人士,並開出282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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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交通調查及執法組主任祖基菲里助理總監聲稱,以李奧納勞倫斯助理警監為首的的執法隊伍,昨晚聯同6名警官和70名警員,在晚間9時至11時30分,於拉惹勞勿路和端姑阿都拉曼路設置路障截查違例者。

 

 

 

他提到,有13輛改裝了排氣管和使用小號輪胎的摩多在行動中遭扣押,並被送交陸路交通管理局檢查。警方也在行動中發現一輛沒陸交局記錄的摩多,當場逮捕該名騎士。

 

 

 

與此同時,隆交警續在今日淩晨1時至3時,前往淡江大道取締飆車族,並逮捕了8名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條文的青少年,將他們一並帶返交警總部助查。

 

 

 

他表示,嫌犯在大道上騎車及進行危險動作,如“超人”飛行姿勢、“翹孤輪”前輪離地、騎車蛇形前進、騎士互相追逐和飆車比賽。被捕嫌犯的年齡介於16至22歲之間,當中4名少年也沒合法駕照。

 

 

 

“警方也發現落網者涉及了其它違例行為,包括改裝摩多引擎、排氣管和車輪,及摩多沒左右照後鏡、前後車燈和不戴頭盔等。”

 

 

 

祖基菲里聲稱,警方也在昨晚9時至今日淩晨1時許,在甲洞武吉馬魯里路、舊巴生路、舊古仔路和隆芙大道設路障取締酒駕者,4小時內截查了75輛交通工具和25名駕車人士,並逮捕4名涉酒駕的司機。

 

 

 

他提到,4名被捕的嫌犯,年齡介於31至60歲之間,他們是在觸犯陸路交通法令第45A(醉酒駕駛)條文下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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