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取消行程退款損失5億 MATTA或帶上庭訴訟

(吉隆坡12日訊)馬來西亞旅遊同業協會(MATTA)主席拿督陳國良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1992年旅遊業法令》第4列表的條規令旅遊社陷入困境,許多顧客紛紛要求旅遊社取消行程及退款,導致出境旅遊業蒙受5億令吉損失,若情況進步一惡化,協會不排除會聘用法律顧問代表旅遊業在高等法院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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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於今日召開記者會說,很多消費人以為可以要求旅遊社退款,但他們忽略了航空公司及酒店等服務單位都有各自的條款及細則(Terms and Conditions)。

“雖然第4列表中提及遊客只允許或接受30令吉或2%的旅遊團最低行政費,但事實上旅遊社已經將全部或絕大部分的費用支付給航空公司和酒店,根據航空公司和酒店的取消條款及細則,費用會被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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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1992年旅遊業法令》第4列表已不合時宜,無法保障旅遊業者和消費人,因此他呼籲新任旅遊、藝術及文化部長拿督斯里南茜蘇克利迅速修訂或撤銷條款。

旅遊業法令條款過時

陳國良說,《1992年旅遊業法令》第4列表包含2000年2月18日發出的“旅客出境條款及細則”,利益相關者於過去的20年裡,曾多次要求時任6名旅遊部長修改法令,但始終沒有得到回應。

“過去6年,馬來西亞旅遊同業協會、馬來西亞華人旅遊業公會及馬來西亞土著旅遊協會提出修改《1992年旅遊業法令》第4列表中已過時的條款及條規的詳細建議,並與旅遊部進行了一系列會議,但遺憾的是,這個問題仍然沒有獲得解決。”

他說,如今已過時的條款及條規非但沒有幫助業者和遊客,反而在損害他們的利益。

他指出,消費人和供應商受到合同法令、商品說明法令及消費人保護法令全面的保障,而旅遊服務供應商來自各行各業,包括在不同國家經營的航空公司、酒店、主題公園、郵輪和其他旅遊服務,並受到當地法律的約束。

“目前來說,撤銷第4列表比修訂更好,因為許多事情超出我們的控制,例如新冠肺炎疫情引起了恐慌,導致旅遊團大規模的取消。”

陳國良說,第4列表是在出境旅遊市場全面發展之前所草擬,如今旅遊景觀及商業模式已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反觀《1992年旅遊業法令》仍停留在20年前的水平。

他認為,旅遊部對旅遊社和客戶之前的銷售協議進行微觀管理的做法將產生反效果,因為它對不同的旅遊部門和不同國家提供的服務施加相同的條款與條規,但每個國家都有各自對於取消、推遲、更改路線以及退款的規則與政策。

應讓旅遊社自由運作

同時,他認為,消費者已受到現有許多法令的保護,政府應該讓旅遊社自由運作,這也符合2010年競爭法令的公平競爭。

“允許旅遊社自行決定條款及細則、產品、價格及服務,只會帶來一個健康和充滿活力的旅遊業,這將使到所有人受益,尤其是消費者。”

他認為,旅遊業不應受到陳舊規範的束縛,旅遊部必須採取果斷的行動,確保馬來西亞的旅遊業與世界其他地方的旅遊業具有同等的競爭力,並保證旅遊社與遊客之間的合約條款標準化的立法必須及時更新,以應對當今市場的挑戰。

他表示,馬來西亞旅遊同業協會將與旅遊部會面時,以要求馬航及多家國際航空公司檢討各自的條款和細則,在這個非常時期,以給予通融並允許乘客展延行程。

他預計,在消費人紛紛取消旅行團之際,旅遊業者的業績下挫了70%。

陪同召開記者會的包括馬來西亞旅遊同業協會署理會長莫哈末阿基爾、副會長(出境旅遊)陳美心、副會長(空運)沙哈里和總秘書王振添。

學校假期旅遊料損失1.5億

馬來西亞旅遊同業協會副會長(出境旅遊)陳美心透露,隨著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導致消費人紛紛取消旅行團後,接下來的5月學校假期,我國出境旅遊業將面對另一輪損失,數額達到1億5000萬令吉。

她說,5月學校假期恰巧碰上開齋節,所以出境旅遊的需求會比較高,估計會有2萬個出境旅遊團,如果以每團5000令吉消費來計算,損失額將達到1億5000萬令吉。

她指出,目前,我國的出境游客人數有1190萬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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