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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商:依陆交法令 云顶无替代路 收费违法

(吉隆坡26日讯)发展商GM AERO SUPPORT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说,根据2011年陆路交通法令,任何公众人士使用的道路都是公共道路,不可能是私人的路段,因为若是私人路,保险可能不理赔;同时,任何道路若要收费,最基本原则是须有替代路线。

不过,他说并没有替代路,这已违反了基本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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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名交通房地和工程部解释

许炎才说,他们对云顶大马有意征收车辆通行费提出反驳与质疑,要求交通部、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和工程部解释。

他对星洲日报说,云顶大马单方面宣布私人路段收费,显然已违反上述法令。

“我们要求工程部长说明,为何这条路完成后的维护权和接管权,没有交给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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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了解,任何发展计划完成后,必须把基本设施转交给有关相关部门,道路是交由工程部,有关当局如果没有接受他们所提交的基本设施,一定有原因。”

因禁路令酒店工程停工

他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该公司也因云顶大马获得法庭发出禁用路段的禁令,被迫暂停一项5星级酒店工程项目。

“我不完全是因为公司在云顶有发展项目而站出来讲话,我也以产业拥有人和受影响的公众身分发言。

他表示可以理解云顶大马的陈述普遍被接受的原因,并希望人民代议士从法律层面来看待问题,即是否符合法律,因为它不单关乎道路养护和收费高低。

许炎才(中)和GM AERO SUPPORT公司顾问拿督拉末(左)和SYCAL集团董事经理拿督萧养樑,在新闻发布会上高举反对收费的布条。(受访者提供照片)

云顶大马未回复

另一方面,至截稿为止,云顶大马尚未针对上述事件回复本报询问。

向4部门市会提5疑问

对于云顶征收车辆通行费,GM AERO SUPPORT提出5大疑问:

·要求交通部解释所指的云顶主要道路是私人道路,还是公共道路;

·要求工程部解释,为何云顶主要道路未被征用为联邦公路或工程部监管的公路,造成该道路维持至今状况的原因;

·要求房屋及地方政府部解释,在颁布文冬地方规划时,是否包括收费站或车辆通行收费站;

·要求房屋及地方政府部解释,云顶高原的发展许可,是否也包括已竣工的项目;

·要求文冬市议会确认,云顶是否已取得发展车辆通行费站的发展许可。

云顶大马在13日宣布拟征收车辆通行费,不过具体的收费详情与实施日期,将于稍后公布。

云顶大马在文告中指出,基于使用者付费的原则,征是可持续的方式,既能确保道路安全,也能让所有使用者共同分担道路维护的费用。

云顶大马强调,云顶高原路属于私人土地范围,设立私人通行站是因维护道路及山坡成本持续攀升,收费旨在保障使用者安全,并确保道路的使用长远可持续。

“道路因长期频繁使用导致磨损严重,尤其在山地地形复杂、气候多变的环境下,维修难度与风险极高,相关道路维护费用一直由云顶大马全额承担。”

特以“通行费”为名

值得一提的是,文告对车辆征收的费用,是以“通行费”(Road Charge)为名。据了解,这主要是基于全长24公里的云顶高原路,纯属私人公路,有别于设立收费站(Toll)的联邦公路。

根据《星洲日报》记者实地目测,从云顶山脚上山路段14.7公里处的收费站已竣工,另一个是位于梧桐再也交通圈的收费站也建好了,也意味着无论是从吉隆坡来的或从峇冬加里上山,都必须付通行费。

这条全长24公里、蜿蜒于山间的云顶高原路,自1960年代起由云顶大马自行兴建与维护,数十年来维系着云顶世界的游客流量与山上生态,也为非云顶旗下的山间景点提供主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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