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遷期短指控‧吉隆坡市長:去年2月發通告

(吉隆坡)吉隆坡市長拿督阿末弗亞反駁甲洞增江南區淡峇漢17戶居民指未獲得足夠時間搬遷的指控。他表示,市政局從去年2月開始就三度發出通告要求居民搬遷,並且一再延遲拆屋行動,這證明市政局已給予居民非常充足的搬遷時間。

一再延遲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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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今日(週三,6月17日)在記者會上,主動針對此事解釋。他說,市政局從去年2月開始,已三度向居民發出搬遷通告,居民卻不理會。

期間,市政局一再拖延拆屋行動,並且多達8次與當地居民或人民代議士對話。

他表示,在談判期間,居民原本答應搬遷,不過部份人士卻在最後一分鐘反悔。

“我明白他們在建立木屋上花費了很多金錢,且對屋子有著深厚的感情。但他們必須明白,這是政府的地段,他們的屋子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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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披露,即使是擁有地契的屋子,憲法也賦予政府權力購買有關地段以進行公共利益的工程。

阿末弗亞指出,拆屋行動事在必行,當局將會持續拆除未搬空的木屋。

為讓路給甲洞──泗岩沫捷徑興建工程而引起爭議多年的甲洞增江南區淡峇漢17戶居民搬遷事件,市政局在6月14日展開拆屋行動時,引起雙方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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