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反貪會檢討機制 代理人名義資產需上報

(吉隆坡18日訊)反貪污委員會將檢討申報財產的機制,或強制以代理人名義持有的資產也必須申報,確保更透明和問責度。

反貪污委員會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表示,反貪會將改進機制,實現首相願望,確保財產申報機制能反映部長們的真正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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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受《新海峽時報》訪問時,其中一個可改進之處,是強制申報以代理人名義持有的資產,納入實質受益人申報。

“現有制度下,若他們有代理人則無需申報相關資產。”

研究是否對付虛報者

阿占峇基是回應首相拿督斯里安華指,正與反貪會等機構商討改善申報財產制度,制定明確指標以確保提高透明度課題時,如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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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要求更透明財產申報是好事,因為這可讓首相監督閣員,確保他們不會濫權或涉貪。

詢及反貪會可能對那些被發現虛假申報或遺漏申報財產者採取的行動時,阿占峇基指他無法詳細解釋,有關部分尚研究中。

第15屆全國大選期間,共有80名公正黨國席候選人申報財產,總值逾3億5400萬令吉,惟政治觀察員對申報方式存疑,因為一些候選人只是列出淨資產,並無提供其他詳細資料。

這導致有者批評申報財產只是一種政治噱頭,似乎無法反映政治人物的真實財富。

國際透明組織大馬分會前主席拿督阿峇沙達認為,每個正副部長受委任何職位前後,都應申報收入、資產、負債和經濟收益。

他說,這可讓公眾了解他們在位期間有否累積財富,並有助提高人民和外國投資者對政府廉潔和善治的信心。

他指出,政治人物們也應申報配偶、子女和直系親屬的財產,以及商業利益或機構,以防政客濫用家人戶頭作為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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