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反貪會逮捕助查海隧案 林冠英週五面控

(吉隆坡6日訊) 反貪會針對耗資63億令吉的檳城海底隧道案展開調查,並在今晚捕逮前財政部長兼檳州前首席部長林冠英。

大馬反貪污委員會證實,前財政部長林冠英已在今晚被逮捕。在晚上10時30分,載林冠英的白色休旅車離開反貪會總部,車內只有司機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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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會今晚發表文告指出,林冠英將在3天面臨3項控訴。

其中,反貪會將援引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6條文(a)(A)條文即索取或收受賄賂罪行,於明日(7日)上午9時在吉隆坡大使路反貪特別法庭向林冠英進行提控;以及援引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23條文即公共機構人員利用職務獲取賄賂,於10日上午9時,在檳城地庭提控林冠英進行。

文告指出,兩起案件的提控皆與檳城海底隧道有關聯。

此外,反貪會也將援引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23條文,於11日在檳城地庭向林冠英進行另一項提控。無論如何,反貪污並未說明這起案件的提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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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黨全國宣傳秘書潘儉偉證實,林冠英是在今晚吃完晚餐後前往反貪會;現場媒體拍到的視頻顯示,林冠英乘坐的白色豐田Vellfire休旅車,在晚上9時10分駛入反貪會總部辦公室。

檳隆兩地控3罪

這也是林冠英在7月22日、25日及26日三度被反貪會傳召,助查總額63億令吉的檳城海底隧道案後,反貪會在今晚將他逮捕。

大批媒體趕到反貪會總部大門前守候,至截稿時林冠英人仍未離開布城反貪會總部。

也是林冠英代表律師的日落洞區國會議員雷爾及蒲種區國會議員哥賓星也已趕到反貪會總部。

林冠英在上週日(7月26日),第三度針對檳城海底隧道案件,以證人身份接受反貪會錄取口供,在經過長達8小時的錄供後,於當天傍晚離開反貪會總部。

1提控未說明涉何案

這是林冠英在一週內三度錄供,此前他已分別在7月22日及25日,接受了各逾6小時及7小時的錄供;至今,他已錄供約21個小時。

反貪會較早前針對檳城海底隧道案,先後傳召檳州首席部長曹觀友、檳州前行政議員拿督羅興強、王國慧和檳州前州秘書拿督斯里法力占等人錄供。

羅興強曾任檳旅遊委員會主席,王國慧是檳青年及體育委員會前主席,法力占則擔任檳秘書達8年8個月,去年11月8日卸任。檳行政議員佳日星、章瑛和彭文寶也曾因此案受召錄供,反貪會也派人到他們的辦公室調查。

反貪會近期重新調查檳城海底隧道計劃,除了扣查檳城港務局前主席周錦炎(已獲釋),也到檳州第二副首長拉瑪沙米和檳工程委員會主席再裡爾的辦公室調查。

雷爾哥賓星藍卡巴抗辯

林冠英代表律師兼行動黨日落洞區國會議員雷爾於晚上11時15分乘坐轎車離開反貪會總部,他向守在大門的記者披露,他本身、前通訊及多媒體部長哥賓星及武吉牛汝莪國會議員藍卡巴星將成為林冠英的代表律師。

“我們將會在法庭上針對所有控狀提出抗辯。”

他在發表上述言論後,就拒絕再透露更多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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