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反貪會扣查6小時 周玉清5萬保外

林家在臉書上載他摟抱周玉清的照片,表示對周玉清的被捕感到傷心。

(檳城7日訊)檳州前首席部林冠英的妻子周玉清今早到檳州反貪會錄供時被補,她將於下周二在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下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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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清今日下午4時半獲準以5萬令吉保釋外出,她在林冠英妹妹林慧英、兒子林煒凱及代表律師李凱等人陪同上車離開,並沒對媒體發言。

李凱指出,周玉清以5萬令吉保釋外出,她所涉及的案件跟檳城海底隧道案無關,她將會發出正式聲明。

“周玉清所涉及的案件與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and Consultancy有限公司有關。”

他說,反貪會將於下周二早上9時,在北海地庭援引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提控周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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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慧英與此案無關,她僅陪同周玉清到反貪會處理保釋手續。”

另外,檳州發展機構高級副總經理拿督楊聯發也現身檳州反貪會,相信也是受到該會的傳召。

2017年,時任首相夫人羅斯瑪助理的理查曾經質問,周玉清是否跟商人彭麗君、彭麗君的姐妹皆是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and Consultancy有限公司的董事。

彭麗君錄供至凌晨三時 

另一方面,林冠英低價購屋案中的女商人彭麗君,據了解在昨晚也受反貪會傳召錄供至今日凌晨3時。

2016年6月30日,時任檳州首長的林冠英被指以低於市價,向商人彭麗君購買檳城東北縣賓鴻路洋房,面對貪污控狀。洋房原屋主彭麗君也被指與林冠英串謀,以獲取利益。

兩人於2016年6月30日在檳城高庭一同面控,林冠英面對兩項控狀,彭麗君一項。

根據控狀,林冠英在2014年7月18日,以檳州首長身份在州規劃委員會上批準Magnificient Emblem公司申請,把西南區第436及437地段從農業地轉換為發展地,讓自己及妻子周玉清受惠,抵觸反貪會法令第23條文。

林冠英也面對另一項控狀,即在2015年7月28日,以280萬令吉向彭麗君購買房屋,遠低於427萬令吉的市價,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可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2018年9月3日,檳城高庭宣判,林冠英與彭麗君在“購屋案”無罪釋放。

當時總檢察署申請讓兩名被告“釋放但不等同無罪”(DNAA),但高庭法官哈德利亞(Hadhariah Syed Ismail)認為,既然控方要求撤案,就應該直接宣判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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