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又2淡虎案被告無罪釋放

(吉隆坡26日訊)再有兩名被控涉嫌支持恐怖組織“淡米爾之虎”(LTTE)的被告,今日被高庭無罪釋放。

Advertisement

 

丹納卡拉茲(貨倉助理)和蘇巴馬廉(商人)分別在不同高庭,在接獲來自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的通知後,宣布被告無罪釋放。

ADVERTISEMENT

 

上週六(2月21日),總檢察長發文告宣布撤銷淡虎案的12名被告的控狀。他是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1)條文,下達指示撤銷被告的控狀。

 

隨著丹納卡拉茲和蘇巴馬廉的獲釋,意味著面控的全部12人已獲釋。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