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白領罪案增70%

(吉隆坡)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慕沙哈山說,去年的白領罪案與前年的1萬令160宗比較下,激增了7151宗或70.3%,所造成的財務損失高達8億4558萬5370令吉49分。

他指出,一般上,商業領域的罪案主要是失信與欺騙案。根據記錄,去年,失信與欺騙案在警方所要調查的白領罪案中,佔了6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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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沙哈山為一項會計與金融罪犯研討會主持開幕時這麼表示。他的演詞由全國商業罪案調查總監拿督辜瀚生代讀。

他說,單單失信與欺騙案,在去年的財務損失達7億8817萬7858令吉59分或83.2%。

他認為,無論是藍領或白領罪案,犯罪機會都是由受害者所“提供”。尤其白領罪案方向,內部監控制度在管制及執行上有缺失、有弱點,是導致白領罪案激增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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