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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7日讯)一名女司机因危险驾驶发生车祸后,还企图逃走并差点撞伤交警,今早在刑事法典第186条文下(妨碍公务员执行职务)被控上法庭。
金马警区主任苏里斯米阿芬迪助理今晚发文告说,上述案件前日下午5时15分,发生在市中心燕美路与苏丹依斯迈路的交界路口,相关车祸的视频,事后也在社交媒体抖音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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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一名女子(38岁)因危险驾驶及越线超车导致车祸,过后还拒绝听从交警的指示企图逃走,结果差点撞伤交警。
他说,女子事后被警方逮捕,并延扣两天进行调查,今早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职务)及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