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8日訊)23歲同齡印裔夫婦涉及虐打4歲男童致死案再有進展,昨日在不等於無罪下被釋放的兩名被告,再次被控上庭。兩名被告在沒有聘請代表律師下,否認罪行,獲法庭允准以每人7000令吉保釋金保外候審,案件定於7月11日過堂。
兩名被告為案中小死者的繼父納根德蘭及目前懷胎3個月的母親珊吉塔。
Advertisement
根據控狀,他們被指於今年4月28日約凌晨12時30分,在士姑來東方花園一公寓住宅,以可能令孩童受到生理傷害的方式,疏忽對待所照顧的小死者,因此牴觸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父母和監護人疏忽照顧孩子,導致孩子暴露在危險下),並可在刑事法典第34(同謀)條文同讀。
立即注册 解锁全文
会员独享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