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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女租客借大耳窿 无辜屋主挡灾被追债

(吉隆坡11日讯)一名印尼女租客利用租屋地址向大耳窿借贷,导致无辜屋主当灾,遭大耳窿恫言放火烧屋追债;屋主本想花钱消灾,代还了数千令吉债务,岂料却让大耳窿食髓知味,继续勒索要钱!

29岁林女士百般无奈下,今午在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揭发女租客向大耳窿撒谎,谎称租屋为她所有,甚至“邀请”大耳窿入屋查看及拍下视频做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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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士说,她是在去年3月将名下组屋的其中一间房间,以每月600令吉的价格租予一名自称任职服务员的52岁印尼女子。

“她说她预计会租半年,于是基于同情我仅收取3个月的押金,也并未与她签署租屋合约,即便是3个月前她突然开始拖欠租金,我也未马上驱离,而是给予时间通融。”

她表示,直至上个月20日她突然接获大耳窿催债来电,在向邻居及另一位租客了解后才得知,原来印尼租客拖欠大耳窿,还将自己设为紧急联络人。

“我第二天即登门驱离她,但24日却再接获大耳窿电话,对方甚至向我发送一段视频,我才知晓印尼租客向大耳窿自称是屋主,更带大耳窿入屋拍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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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她因大耳窿扬言烧屋而害怕,因此先后应指示汇款3450令吉希望息事宁人,岂料对方却仍不断索要另数千令吉的款项。

“我并不知道这位租客实际共欠下多少钱,如今也无法联系上她;我已在同月29日向警方投报求助。”

对此,张天赐指出,该部从去年迄今接获20宗类似投报,其中不乏家中女佣非法借贷,以致屋主无故遭殃的案例。

“当中还包括五宗租屋处遭人改造成矿场非法开采虚拟货币案件,这类案件通常令无辜屋主惨成替罪羊。”

另外,投诉部法律顾问何素莹则表示,屋主房租前应查核外籍租客的身分,包括确保对方持有效护照、雇主身分及是否曾涉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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