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南大學院前校長言論損名譽 董事長: 已發律師信

(新山25日訊)孰可忍,孰不可忍!南方大學學院董事長拿督陳洺臣表示,該校基於認為前任校長祝家華近日公開發表的言論已經傷害學校名譽,已對祝家華發出律師信,並且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他於今午在南方大學學院匯報說明會上致詞時,這麼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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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大學學院今午舉行匯報說明會,針對該校的中文科學分以及中文系博士論文事件做說明。

“前校長這幾個月通過不同管道發放許多對南方大學學院不實的指控,造成許多外界人士被誤導,也傷害了南方大學學院的名譽。”

他說,由始至終,對於外界的惡意瑞測,校方都不加以置評,但眼見越來越多的不實指控與污衊,該校認為已經嚴重傷害學校的名譽:“為了保護南方大學學院,迫於無奈,校方被迫向前校長發出律師信。”

該校基於近日的“中文博士班以國英文寫論文”的事件所引發的爭議,於今午召開匯報會,主要由該校校長鄭玉美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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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邀出席的32人,分別來自新山中華公會、新山中華總商會、新山五幫代表、寬柔中學董事、南方大學學院校友會、新山留台校友會、柔佛州董教聯合會等。

此外,日前對該校發表質疑的新山小商公會,也由會長鄭添皇和總務許炳正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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