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裸大鬧茨廠街案‧前美姐須接受精神評估

(吉隆坡29日訊)半裸大鬧茨廠街而被控的前美姐桑娜,如果沒有於週五前往怡保幸福精神病院(Tanjung Rambutan)接受評估與觀察,法庭將收回給予她的保釋。

為鑑定被告精神狀況而將她送往精神病院接受評估的申請,是被告代表律師伊扎諾丁在此案於週五過堂時,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42條文,並獲得推事諾阿敏娜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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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推事批准律師要求讓她接受評估與觀察的申請後,詢問推事是否可以通融幾天再前往怡保幸福精神病院。

不過,推事拒絕她的要求,但允許她回家收拾衣物及必需品後才出發。

7月2過堂呈交醫藥報告

此案原訂於上午9時過堂,但截至上午10時,被告的弟弟和叔叔都已出庭,惟獨不見被告的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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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扎諾丁說,被告於5月5日獲准保外後,親友便將她送往雙溪毛糯醫院接受精神治療。

他說,院方於週四才批准被告出院回家休養,並於6月1日複診。

他也將院方發出的證明書呈交給法庭,但推事基於被告沒有合理的理由或病假單,諭令被告必須於中午12時準時出庭,否則便發出逮捕令。

32歲的桑娜遲至上午11時30分,才一身整齊打扮,並披上頭紗出庭。

此案將於7月2日過堂,以呈交醫藥報告。(L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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