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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协:须注册获执照 滥用“医生”头衔行医违法

(八打灵再也29日讯)大马医药协会(MMA)警告,使用“医生”(Dr)头衔的方面,不得误导公众以为其具备法律上的行医资格。
该会主席拿督迪鲁纳乌卡拉苏今日发文告表示,该会关注医疗头衔被滥用情况,认为这可能削弱公众信任,尤其在健康相关资讯在网络广泛传播的情况下,对病人安全构成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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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完成医学学位人士可使用学术头衔‘Dr’,但并不赋予他行医权利,也不代表已向大马医药理事会注册。”
该会指出,医药理事会近期澄清,并非所有医学毕业生都被允许行医。
他说,根据1971年医药法令第33条文,任何未注册或未获豁免者,若使用可能误导公众相信他获授权从事医学或外科执业的头衔或描述,皆属违法。
迪鲁纳乌卡拉苏在文告中表示,问题不在于头衔本身,在于使用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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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补充,当未注册人士在医疗或健康相关场合,无论是面对面或线上使用“Dr”头衔,提供健康建议、代言或治疗时,就会引发问题。
“这会造成公众被误导,以为这些人士是注册医生。此类违法行为可能带来伤害。”
建议上网核实注册医生
该会也附和医药理事会的建议,促请公众通过医药理事会官网核实医生的注册身分。
“公众有权向相关当局举报那些未注册、未获执照却提供医疗意见、建议或服务的人士。”
他呼吁医学毕业生、媒体从业员、产品推广者及数字内容创作者,在健康相关语境中使用专业头衔时,应秉持责任感、透明度与专业伦理判断。
“大马医药协会将继续与包括医药理事会在内的各方紧密合作,以维护医疗专业的诚信,并保护公众对医疗体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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