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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行為不當疏忽職守 反貪會23職員被處分

(布城5日訊)2020年至2022年期間,共有23名反貪污委員會職員受到紀律處分,其中10人因涉及罪案被停職,而大多數違紀者的服務年資少於10年。

反貪會投訴委員會主席拿督阿莎麗雅表示,這些職員違紀行為包括行為不當、疏忽職守、曠工和涉及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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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這些受到紀律處分者僅占2800名反貪會人員的0.3%,人數雖然不多,但不應因而掉以輕心,畢竟社會對反貪會寄予厚望。

她在反貪會總部接受馬新社專訪表示,反貪會的形象必須是清廉的,成員廉正,絕不姑息任何不當行為。

投訴委會是基於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成立的5個獨立委員會之一,負責監督反貪會處理旗下人員的非刑事投訴事宜。

阿莎麗雅表示,該委會也鑒定可能引起任何投訴的工作程序弱點,並提出適當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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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投訴委會成立14年間,已提出31項改進反貪會作業程序的建議,最新的建議涉及嚴重債務的內部管制、案件物品丟失的內部管制,以及加強反貪會的內部投訴管理系統。”

阿莎麗雅認為,反貪會很好地發揮其作用,促進每名成員的廉正和善治。

她說,反貪會已制定2021-2025年反貪大藍圖,以及反貪會道德與行為準則,並推出廉正強化計劃,包括去年成立內部事務組,負責調查反貪會官員抵觸2009年反貪會法令的刑事案件。

“反貪會也成立宗教與輔導單位,是對其成員履行職責提供道義支持的一項良好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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